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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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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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宁夏文化市场智能监管执法系统国产化改造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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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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