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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经开区德馨路以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北屯经开区德馨路以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E6610004002240172)已由 第十师发展改革委、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新建道路,总长度3000米,道路红线宽度28-32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涵工程、标志标线道路照明等道路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0004002240172001001

北屯经开区德馨路以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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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无亏损。(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监理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诉讼 及仲裁情况,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业绩,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监理员(2名)经过监理业务培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员为专职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配备。(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0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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