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508-CCCC-G2024-0011
项目名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预算金额:5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拟对姑苏区新建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国控),分别为北园府、江枫园(2类区)和利华酒业有限公司(东汇路)(4a类区)。
设备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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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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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 |
3套 |
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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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象自动监测仪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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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持式比对声级计(含标准声源)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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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流量监测仪 |
1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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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
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备货,待采购单位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并提供为期一年的运维服务(运维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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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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