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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2024-L11

项目名称: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通知书下达之日起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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