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芜湖宜创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3万平方米,项目共11栋单体建筑,主要业态包含公寓、商业、酒店、办公等。项目内容: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冷水机组、热泵机组、多联机、离心泵、管道、风机盘管、阀门、仪表、补偿器、信号线、管道保温、抗震支架安装,空调各项检测及调试。)同时包含一号地块中央空调系统(须建成高效机房)、二号地块中央空调系统(须建成高效机房)、酒店中央空调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暖通安装图纸。
2.项目合同估算价:92861997.32元 (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空调安装项目(如总包合同中包含的空调安装分部合同达到以上要求亦予认可),且合同内容须含水系统暖通工程。
注:(1)若业绩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空调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空调分部工程验收时间(若业绩合同为总包合同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分包合同,则另需补充提供总承包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职责的,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空调安装项目(如总包合同中包含的空调安装分部达到以上要求亦予认可),且合同内容须含水系统暖通工程。
注:(1)若业绩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空调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空调分部工程验收时间(若业绩合同为总包合同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分包合同,则另需补充提供总承包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予以认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因:联合体成员多,且责任划分界定较难,容易造成施工管理混乱。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04月 30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 05 月20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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