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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员工食堂常用设备维修、维保(制冷类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关于国航员工食堂常用设备维修、维保(制冷类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员工食堂常用设备维修、维保(制冷类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员工食堂常用设备维修、维保(制冷类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327307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确保综保部各食堂制冷类设备运行完好。

二、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维保明细

类型

维修、更换项目

品牌

设备材质

规格

单位

年度预计维修总量

冰柜/冰箱/类(两门/四门/六门/留样柜/平台雪柜/制冰机/透明冷藏展示柜)

温控器

奥克斯/星星/大连三洋/华成斯达/奥斯克/银都/金松/鑫利/利高/冰箱类:星星、美厨、冰立方、格林斯、伊莱克斯
留样柜:海尔、通宝、乘风
制冰机:澳柯玛

不锈钢门/玻璃门

标准

22

清洗保养

标准

68

加氟

标准

氟利昂

15

风扇电机

标准

20

散热铜管

标准

10

压缩机

标准

15

更换冰箱门

标准

8

冷库类

蒸发器

比泽尔/晶雪/逸腾/厂制品

聚氨板

标准

3

加氟

标准

氟利昂

8

温控器

标准

6

焊接

标准

8

风扇

标准

5

更换门锁

不锈钢

3

化霜管

标准

6

冷凝风机

标准

5

更换地板(不锈钢或铝合金)

标准

平米

15

更换密封条

标准

6

 

(二)维修质量要求

1.需有专项团队负责国航员工食堂设备维修事宜,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制冷设备维修、水、电维修等)。

2.维修人员要充分了解设备结构、原理、工作方式,准确判断设备故障点,针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工作。

3.维修备品备件质量应与原设备相匹配,材质、型号、规格、精度等指标与原设备相符合。

4.拆修零部件要依据设备特性进行,避免损伤设备主体及设备部件,维修时遵循适当的维修次序,按照行业规范及标准操作,保证维修作业精确度,维修后设备可正常使用,确保现场恢复原有环境状况。

5.供应商应制定设备定期巡检、维保计划,并有相应的实施方案。

6.维修零部件应有一定的维修质保期限。

(三)维修服务要求:

1.维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

(1)国航总部大楼食堂: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天柱路30号

(2)总部二食堂: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A区蓝庭苑5号楼

(3)国航大厦食堂: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B1

(4)空勤食堂:空勤公寓一层自助餐及地下一层员工食堂

(5)飞行总队三号楼食堂:飞行总队3 号楼地下一层

2.除设备维修费用外,我方按次支付维修服务费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多项维修支付一次维修服务费用)。

3.供应商在收到食堂负责人报修单后按流程到食堂进行检查、维修,维修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签署维修确认单。

4.对于食堂提出的维修需求,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节假日期间也需正常进行,如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供应商需实时响应,并及时提供远程指导,协助食堂人员进行相关操作。

三、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厨房设备、设施维修资质,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供应商需组织专门维修队伍进行维修,维修人员须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制冷设备维修、水、电维修等)。

(三)供应商应保证采购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备品备件,3个月内因维修备品备件质量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及故障,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需保证维修后设备可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其他损伤和故障,因维修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或损毁,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因维修不及时而导致食堂不能正常运转,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供应商应制定设备定期巡检、维保计划,每季度对我单位设备进行巡检,并有相应的实施方案。

四、验收标准:

供应商完成维修后,由各食堂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维修效果后签署维修确认单,若维修未达到应有效果或出现其他重大事故,食堂负责人拒绝签署维修确认单,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期限:

3年

六、其他:

(一)合同保护期:

合同终止后,如我方选聘新的维修服务公司,则在确定聘用新的维修服务公司前,由原聘用的常用设备维修、维保(制冷类设备)公司(即乙方)按我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具体终止时间以我方书面通知为准)为我方提供维修服务,我方将继续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质保要求:

1.供应商为我方维修所更换的零配件,价值低于200元(不含200)的质保期应不低于3个月,价值在200-800元(含200,不含800)之间的质保期应不低于6个月,价值高于800元的质保期应不低于1年。

2.供应商维修所使用零配件需采购质量较好的,我方有权检验零配件质量,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明显不合质量要求的配件,因零配件质量问题导致维修后短时间内复修,供应商需免费更换零配件,且我方不予支付上门服务费。

(二)付款要求:

1.本采购项目的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供应商与我方按实际维修费用(服务费+设备维修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双方次季度第一个月对账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我方于3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3.如后期国家税率有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食堂设备制冷类相关资质。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家,我公司将根据资格条件满足程度组织供应商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家则全部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三、报名要求:
(请登录)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11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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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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