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规定,受招标人宁波市拘留所的委托,就宁波市拘留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组织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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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入围数量 |
供应内容 |
采购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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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宁波市拘留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合同生效之日起,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
1家 |
宁波市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和民警食堂物资配送,包括:蔬菜水果类、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酱菜类、水产品类、粮油产品类、调味品类等供 应。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内容; |
80万元/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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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