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边坡“微改造、大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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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边坡“微改造、大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7883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边坡“微改造、大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8835元,下浮K值6%,即发包价为168105元。

2.5. 工期:4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4月28日至开标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于2024年04月30日下午17: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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