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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2024年度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度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0 9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对北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做好监管责任,在2024年度继续开展北辰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及调查评估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未满足者做废标处理,以下所有资格证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记录(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到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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