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高发改字202401号(关于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延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自筹 ,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蒸汽管网总长度10611.6m,管径DN50-DN350。新建热水一次管网开沟长度5124m,管径DN250-DN350。新建水-水换热站4座;新建减温减压换热站1座;新建分气站及换热站1座;改造减温减压站1座;改造水-水换热站5座;同时建设智慧供热及智慧热网管理系统一项。新建管线涉及的路面拆除恢复面积23928.8m²,绿化带清除恢复面积2658.76m 。
2.3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2.4标段划分: 1个 。
2.5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高新区 。
2.6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预计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8日)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B2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资格。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8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8日16时00分 (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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