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7.1233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1233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踏查现场可预见的与该工程有关的为达到验收使用标准所产生的全部工程内容。该范围内项目一次性包死,无追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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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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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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