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服务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2月07日止(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服务地点
西双版纳州内。
2.3 招标范围
对西双版纳州各县市(嘎洒产业集聚区)的监管项目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设立监管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业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投标人可以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若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则选择最高级别的分支机构参加,其他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具有成立以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5 投标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成立之日。
3.6 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因本项目为西双版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补录项目,已经与招标人签订“西双版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项目”协议书的银行,不得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