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其中包含3万元暂列金额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机关大院部分楼宇空调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对 2号楼、3号楼、19号楼空调设备更新改造,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在尽可能满足正常办公的情况下,更换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及主管道阀门等附属设施,实现科学化管理;由于施工原因需拆除部分主管井及部分区域的吊顶,予以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80天(改造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考虑到现场实际,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2-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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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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