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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4年镇江市公司营销中心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4年镇江市公司营销中心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镇江金丝利”微信公众服务号的推广、建设维护、运营推送等服务,具体项目情况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不进行分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8日15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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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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