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0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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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可研报告获审批部门批复后一次性支付100%。
三、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张官街等道路工程(含绿化移植费)、土方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的可研编制,项目总投资约6.88亿,其中,道路排水项目28个,道路项目5个,排水项目3个,桥梁3座,改扩建等项目5个。新建道路23.85公里,翻建道路1.97公里,新建污水管线22.7公里,雨水管线26.1公里,桥梁3座。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标准要求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1.2按照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研究分析;
1.3根据研究的实际情况,适当参考国内外的成功经验;
1.4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研究方法严谨,数据可靠;
1.5报告的结论明确、具有说服力。
2、规范要求
2.1报告应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每一部分之间的关系清晰;
2.2报告应包含必要的表格、图表、图片等说明材料;
2.3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和符号应该明确;
2.4报告中所有数据、信息来源应该清晰标注;
2.5报告的格式和版面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2023年3月23日印发)
2、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注: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勘察、测量、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2.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3.成果要求:提供报告、图纸等成果文件3份及电子文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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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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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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