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行政楼改造工程已由 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虞发改投〔2022〕29 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人委托代建单位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行政楼改造工程,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行政楼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775 万元,建设规模:屋面维修,室内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为5528㎡。建设地点: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76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月/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þ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
3.8þ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本项目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