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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十三标段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政发改批[2023]3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中央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桂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十三标段

2.建设地点:桂阳县(欧阳海镇、白水瑶族乡、莲塘镇)

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1243683.75元;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必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验收)

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缺陷责任期:执行相关文件的规定。

7.招标范围:种植绿肥和施有机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包含有土壤修复或土壤改良或有机质提升等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提供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函、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5)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三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请登录)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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