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平桥美好未来社区(一期、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2.2项目编号:
一标段: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4】007号
二标段:信平建公开招标JL【2024】007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以南,平中大街以西;
2.4项目估算投资:约45000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桥美好未来社区(一期、二期)位于信阳市平桥区平中大街以西、平桥大道以南,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住宅、商业、幼儿园及其它用房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各期自开工起至竣工时间为1090日历天
二标段: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9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5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4 月27 日至2024年5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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