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J-2024-ZC-003
项目名称:同心县2024年低氟边销茶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低氟边销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3)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 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5) 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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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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