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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港澳码头及周边地块综合整治项目筛分设备利旧拆装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港澳码头及周边地块综合整治项目筛分设备利旧拆装项目

2、预算金额(元):¥1,164,806.33元(含税9%)

4、项目需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2、其他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证书前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要求:

拟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可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14:00-14:3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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