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组建,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商定不作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市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内蒙古天平工程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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