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XDQ2024CG003
项目名称:1#楼、4#楼消防避难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楼、4#楼改造避难间改造项目,拆除原有房间地胶及窗户,按要求重新安装防火窗及重新粘贴防滑地砖。拆除原有消防设施重新按图纸布设消防管线及消防设施。拆除原有消防报警设施,重新布设新的消防报警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响 应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 录) ,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 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4)、(5)、(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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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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