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山街道农村安防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6,655.00元
采购包1(龙山街道农村安防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1,096,65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96,655.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龙山街道农村安防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改造 |
1(项) |
否 |
龙山街道农村安防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购买监控及配套设施 |
1,096,655.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 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2)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26 至 2024-05-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08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开启
时间:2024-05-08 09: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