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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黄河北岸翔宇北道-曙光路段生态修复(含防洪排涝)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4-HTZJ-C2024-0002

项目名称:古黄河北岸翔宇北道-曙光路段生态修复(含防洪排涝)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古黄河北岸翔宇北道-曙光路段生态修复(含防洪排涝)设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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