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NT中心实训楼战训急救馆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0,285.00元
采购包1(福建警察学院NT中心实训楼战训急救馆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40,28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40,285.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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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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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71300-教育训练装备 |
福建警察学院NT中心实训楼战训急救馆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教育训练装备及战训急救训练馆装饰装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40,285.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有关装修装饰工程可由投标人自行寻找装修装饰工程公司合作,但合作方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未有分包意向的,投标人自身须具备以上工程资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26至 2024-05-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5-20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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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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