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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城市管理局大龙湖景区设施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大龙湖景区设施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80.00万元

 

采购需求:

 

大龙湖景区设施养护项目,包括:公共管理房;园路、广场铺装;景区道路;零星石构件;园桥;木质栈道、护栏;古典建筑;钢廊架、景墙、景石;排水系统;景观电力、照明系统;园椅;其他零星设施构件;标志标牌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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