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寻甸县塘子街道中和箐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点配套建设项目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以寻水务字2024-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广大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 寻甸县塘子街道中和箐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点配套建设项目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甸县塘子街道三支龙村委会
2.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由配水主管、支管、分水口、控制闸及水表组成。配水主管 DN219×6 无缝钢管 2425m,1#-9#支管(PE100 级dn110 管(1.0Mpa))3706m,分水口预留管(PE100 级 dn110管(1.0Mpa))250m,砖砌闸阀井(1.5×1×1m)25 座,DN100铸铁控制闸阀 26 套,DN100 旋翼式机械水表 26 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3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2020-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
3.5其他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 04月28日至 2024年05月0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请登录)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每份竞争性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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