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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F-240226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包头市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3,783,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包头市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83,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测井建设及验收2024年6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

合同包2(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石拐区、土默特右旗)):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6,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石拐区、土默特右旗)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16,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测井建设及验收2024年6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包头市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二期—包头市水文地质钻探项目(石拐区、土默特右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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