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0257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大项目筛查与实施动态跟踪技术服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元(1,63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元(1,630,000.00)
(五)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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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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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大项目筛查与实施动态跟踪技术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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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九)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2日至2024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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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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