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实小长春路校区2024年春绿化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实小长春路校区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实小长春路校区2024年春绿化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作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5.9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养护期二年)。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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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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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阜宁实小长春路校区2024年春绿化提升工程 |
阜宁实小长春路校区2024年春绿化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作量清单。 |
20日历天 |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要勘察现场,与招标人沟通现场实施情况,项目施工地位于校园内部,不得损坏原有建筑和路面,如有损坏,施工方需要修复、赔偿等,施工时需要确保施工安全,安全费用全含在报价中,苗木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时至2023年4月30日17:00(节假日正常)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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