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Z-2024-002
项目名称:东部固废中心排水管道、截洪沟及边坡修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9.557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713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部固废中心排水管道、截洪沟及边坡修复,一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谈判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指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备注:每年1-6月期间评审的项目,供应商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也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应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信用记录查询:谈判小组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仅以上述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因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评标时无法查询的,评审结束后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三个网站复核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但将取消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A.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B.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注:若证书显示已过期,但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仍可使用的,予以认可,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7)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