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生活平台电子类虚拟卡券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0733-24181530
3、项目概述:电子类虚拟卡券商品服务,集团公司总部、各省邮政分公司及邮储银行用于开展积分兑换、会员营销活动、会员权益等。
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电子类虚拟卡券商品服务,包括邮储银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满减券和邮储银行生活缴费立减金/红包、微信立减金和支付宝红包、出行服务类权益三大类服务,三类服务均可应用于邮生活平台的积分兑换、营销活动、会员权益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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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年预估金额 (亿元)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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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4 |
邮储银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满减券和邮储银行生活缴费立减金/红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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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微信立减金和支付宝红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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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5 |
出行服务类权益 |
2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须为电子类虚拟卡券原品牌方或具备对应电子类虚拟卡券代理资质证明,授权不超过两级(如供应商为二级授权,须提供证明上级授权代理有效性的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服务当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的同类项目业绩,项目金额须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9)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即各类型卡券最高费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的工作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文件费用为500元/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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