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堡县“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已由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政审批发(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吴堡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工程前端部分、网络传输部分、基础应用支撑部分、后端服务存储部分、安全运维及机房装修工程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9957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957000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吴堡县“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82935361jqewjykq001;标段类型: 其他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吴堡县“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主要包括工程前端部分、网络传输部分、基础应用支撑部分、后端服务存储部分、安全运维及机房装修工程等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吴堡县“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未限制其投标资格的人员。
3.2 标段名称:吴堡县“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4提供网页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04月25日 17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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