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次集成服务项目需求范围包括河源市内对应行业智联视频监控类相关业务项目的预算编制、设计、集成、整治和维护等服务及乙供材料采购;包括对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调测、搬迁、整治、维护、平台接入及提供所需辅材等。其中维护工作含维保期阶段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设备的拆卸、邮寄、安装等辅助工作,不包含一体业务站点的杆塔、机房、动环配套等基础设施维护。
视频监控类业务相关设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服务器、网络设备、大屏设备、无人机等;相关配套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立杆、支干线路、支架、定制器件、零件、移动载体等。
1.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为800万元。本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3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在视频监控类等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标段设置: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上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类项目或监控类项目(监控施工类项目或监控集成类项目或监控维护类项目),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不予认可。
2.4三类安管人员:
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中【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1名】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要求:
(1)三类安管人员须证企相符,且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023年10月0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参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人且企业法人已达退休年龄的,可无需提供企业法人的参保证明;
(3)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期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控股管理要求: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8其他要求:本项目涉及的需要设计资质的内容,要求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须向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中标人必须在分包前向河源铁塔公司提供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进行备案,经铁塔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18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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