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800-HCJS-C2024-0001
项目名称:淮安市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规划范围为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市辖区范围,重点研究范围为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同时研究市辖区范围内国、省干道沿线以及重点旅游景区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并对涟水县、盱眙县和金湖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指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规划设计总周期为7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需要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或城市规划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0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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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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