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成庄矿、寺河矿、寺河二号井所需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项目业主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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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执行标准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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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合氯化铝 |
Al2O3≥28 25kg/袋 |
4400吨 |
GB/T 22627-2022 |
寺河矿、寺河二号井、成庄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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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聚合氯化铝 |
Al2O3≥30 25kg/袋 |
780吨 |
GB 15892-2020 |
寺河矿、寺河二号井、成庄矿 |
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寺河矿、寺河二号井、成庄矿
交货期:分批送货,接到业主方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送货至指定地点,按招标的规格、数量,单批次不低于30吨。如急用,接到通知后24小时之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国家级、省级)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满足技术参数中的要求,检验报告所检的产品名称与招标产品必须相同,产品性能必须等于或高于此性能。无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或其真实性有异议且中标单位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代理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代理商投标的,可附生产制造商业绩)
近年指: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发票提供任意一张即可,发票内容应清晰可查。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体现材料名称。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5 18:00至2024-04-3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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