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中医医院北方医院和东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榆林市中医医院北方医院和东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XZCKD2024-016;招标内容:北方医院和东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中医医院北方医院和东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市中医医院北方医院和东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 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06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06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投标人须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 项提供承诺书,4 提供信用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开始至磋商截止时间内;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6 日 13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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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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