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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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4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元)

所属行业

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采购

1(项)

934840.00

批发业、零售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供应商出具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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