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直升机舰面系统恢复项目
二、项目编号
JD2024-QD-049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拟对某舰直升机舰面系统恢复进行承修采购,采取一包方式采购。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服务项目为:根据工程勘验清单和恢复技术方案进行系统恢复(工程勘验清单见附件)、按照系泊航行试验大纲进行系泊航行试验验证。
2.最高投标限价:3443261.92元。
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在60天内施工完毕并初步验收,90天内完成最终验收。(含系泊航行试验验证)。若有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可双方协商解决。
4.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一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该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属性。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书有效;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含港澳台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等。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保障能力,满足生产任务的需要;
3.近三年(自2021年起)产品服务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信用等级良好;
4.当前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当前未被政府和军队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承制范围涵盖船舶修理或直升机舰面系统科研、生产、修理、技术服务等任意一项(以下简称“承制范围要求”。提供正本复印件与副本复印件)。如不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含装备承制资格已过期)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须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续审)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全部材料提交至采购处,并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60日内完成满足承制范围要求的承制单位注册(续审)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60日内仍未完成,则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排名,顺次选取下一个已经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副本承制范围涵盖承制范围要求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因提前开展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具备装备承制资格的,需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不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含已过期)或装备承制资格范围不覆盖承制范围要求的,需提供《承诺书》;
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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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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