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 中山辖区水上航线技术服务
三、招标人: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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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项) |
单价最高限价/月(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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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辖区水上航线技术服务 |
在中山辖区水域提供航线技术服务,保障进出港船舶安全航行 |
1 |
35 |
42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
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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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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