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采购2024年生活保障用品供应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28.70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支付上限:28.70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采购2024年生活保障用品供应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4SZ01QY98
(2)标的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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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支付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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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采购2024年生活保障用品供应服务 |
1项 |
人民币28.70万元 |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采购2024年生活保障用品供应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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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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