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87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为了补充苗圃苗木储备,更好的完成街路、绿地的提升维护工作,绿化园区景观建设,根据实际生产、建设需求,计划采购苗木,具体采购需求计划详见磋商文件,最终苗木采购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次采购包含苗木起挖装车运输等。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向中标单位采购相关产品,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国家最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2个标段进行磋商,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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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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