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海路、新安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互贸路北段、12-1路、新元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12-1、互贸路(12-1至新元街)工程招标公告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海路、新安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互贸路北段、12-1路、新元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12-1、互贸路(12-1至新元街)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海路、新安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互贸路北段、12-1路、新元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12-1、互贸路(12-1至新元街)工程 已由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以 珲合经发审批[2021]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电力工程、供热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范围。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部。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05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工期 20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 25 日至2024年04月 30 日(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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