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24-2026年度拟并购的新能源项目集中选聘专项工程质量与安全尽调服务机构。
本次选聘分设2个标段:
标段一:陆上风电实业性并购项目,2年预估项目模拟量共37个(浙江新能10个、电力股份10个,浙能资本6个,科环集团7个,煤炭板块3个,天然气板块1个)。
标段二:光伏实业性并购项目,2年预估项目模拟量共71个(浙江新能10个、电力股份30个,浙能资本6个,科环集团20个,煤炭板块3个,天然气板块1个,石油板块1个)。每个标段选聘4家机构入围,其中第一顺位1家、第二顺位1家、第三顺位1家、第四顺位1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实业性并购:指项目未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处于项目前期阶段或开发建设阶段时,对其进行收购。
注:委托给浙能集团内部专业化单位的项目除外。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标段一:
(1)报价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过2个及以上风电工程技术尽调服务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且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参加过1个及以上风电工程技术尽调服务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4.标段二:
(1)报价人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过2个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技术尽调服务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且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参加过1个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技术尽调服务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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