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p3-210700-01038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0,0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采购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自动化血培养系统、飞行时间质谱仪,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具体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完成调试安装;
地点: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到达后人工等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六)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完成调试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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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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