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1.7万元。
最高限价:101.7万元。
采购需求:对涉及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细颗粒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地毯式快速摸底排查溯源,在排查溯源的基础上,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制定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精细化、精准化的管控方案,并对管控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大气污染物防治第三方服务,确保及时、高效地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支持本国产品、科技创新、绿色采购和乡村振兴,落实小型和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1.7万元。
最高限价:101.7万元。
采购需求:对涉及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细颗粒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地毯式快速摸底排查溯源,在排查溯源的基础上,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制定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精细化、精准化的管控方案,并对管控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大气污染物防治第三方服务,确保及时、高效地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支持本国产品、科技创新、绿色采购和乡村振兴,落实小型和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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