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GGGZYBM-202404300
项目名称:长岭县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购需求:经侦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2、财务要求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款或财务报表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本公司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其它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