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预算金额(元):¥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四)项目内容:完成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所有工作内容;
(五)合同履行期限: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六)服务地点:(请登录)
(八)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七)服务质量:审计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九)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2年内任意1年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1.2.1供应商于2022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于2024年成立的,须提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00分至2024年4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