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阀门及执行机构维修维护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阀门及执行机构维修维护项目,对第三采气厂所属共计437台阀门及303台执行机构在线维修维护。
2.2招标范围:
项目预计金额260万元(不含税),服务商需求数量1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属四个生产作业区、六个处理厂及探井作业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最低配置6人,设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维修人员4名。安全负责人需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至少2名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至少2名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防爆电气作业)。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投标人须承诺:
①合同履行及质保期内,在乌审旗或鄂托克前旗区域设立驻点,并保证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在4小时以内;
②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③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第三采气厂安全管理要求;
④项目开展前完成:所有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针对本项目作业环境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内(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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