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00万元;单价限价:130元/吨
采购需求:
为加快推进拆迁地块征收和交付进程,及时清运和处置拆迁场地建筑垃圾,拟将辖区范围内华清大道与具区路东南侧地块、高凯路北侧地块、震泽路瑞景道东南侧、华谊路震泽路西南侧等地块。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并对拆迁场地进行现状标高平整以及绿网覆盖,建筑垃圾总重量约20万吨(其中毛垃圾不高于总量的10%,供应商须按城管部门相关要求对毛垃圾进行清运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
27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带二维码打印件)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且2021年(含)之前未列入中国会计师协会黑名单里的)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无锡市建筑垃圾准运企业目录或无锡市装修垃圾专运单位目录内的截图打印件或者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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